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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30

摘要:《基本法》第23條立法最終落地,來之不易。這是香港等待了26年8個月零19天的珍貴禮物,也是送給「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的最大禮物,值得好好珍惜。我們希望特區政府以此為契機,高度重視和大力加強對《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與《香港國安法》的宣傳﹑推廣和教育工作,提高香港青少年學生的國家安全意識和守法意識,確保香港長期繁榮穩定和高質量發展。


4月15日為一年一度的「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這是《香港國安法》實施後第四個「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而今年的「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更是別具意義,因為這是《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簡稱《條例》)生效後的首個國安教育日。特區政府和教育當局在學校和社會等不同層面加強對《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的宣傳、教育和推廣則更顯必要。

今年3月19日,香港立法會三讀全票通過《維護國家安全條例》,這是香港重大的歷史時刻、歷史事件和歷史一頁,是香港邁向新時代的重要里程碑,標誌著《基本法》第23條立法工作在各方共同努力下得以完成,《基本法》在香港已獲得落實,並將載入史冊。香港特區政府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得以補齊了短板,這對香港實現長治久安、保持長期繁榮穩定具有重要的意義。

23條立法具強大民意基礎

此次《基本法》第23條立法工作,處處體現了特區政府和立法會緊密配合,嚴肅﹑認真﹑專業﹑負責的精神和態度,《條例》確實是群策群力,從善如流的成果,值得人們給予肯定和讚賞。

一是充分聽取民意。特區政府就《基本法》第23條立法進行了公眾諮詢,諮詢期間收到98.6%的意見屬支持及提出正面意見,顯示立法具有強大的民意基礎,是民心所向。

二是十分重視法案審議建議。法案委員會及小組委員會共舉行25次會議,進行近50小時討論,審議過程中,委員們參考了公眾的意見,並對條文逐一進行深入而全面的審議,委員們向當局提出超過1,000項提問,包括不少市民關心的情境題。政府最後提出了91項修正案。經法律程序通過及生效的《條例》也是受到社會普遍認同和支持。

三是《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採用了香港普通法制度下一貫常用的法律草擬方式、技巧和習慣訂立。都是港人習以為常的概念和思維方式,是真正地落實了本地立法。

四是《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在維護國家安全和保障權利自由及經濟發展之間取得了適當的平衡。條例草案已適當地參考其他普通法司法管轄區所制定的多部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並一如既往地依法保障根據《基本法》和《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的國際公約》適用於香港特區的有關規定享有的權利和自由。對政黨代表和社會各界人士提出的意見和建議都盡可能地反映、吸納﹑解釋和回應。

立法過程中我們還看到了不少的突破﹑新思和善意。

例如:《維護國家安全條例》首次對「中央」、「中央政權機關」作了明確的釋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有關法律規定,可作如下明確,包括:(1)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2)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3)中央人民政府;(4)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5)中華人民共和國其他中央政權機關。

聽取並回應商界學界市民關注

《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第22條就「煽動意圖」作出定義。法案委員會關注到,有市民、工商及專業組織擔心,若他們就政府政策提出反對意見或批評,會否被視為有「煽動意圖」。政府當局強調,「煽動意圖」的罪行絕對不會阻礙任何人對政府的政策表達不同或反對的意見。根據《條例草案》第22(4)(a)及(b)條,若有關組織或人士作出意見的目的僅為完善相關制度或憲制秩序,或就政府等機關的事宜作出改善建議,有關意見並不會被視為具煽動意圖。

法案委員會詢問,若大學或科研機構進行學術研究或調查時收集或處理到具煽動意圖的刊物,會否構成《條例草案》第23(3)條下無合理辯解管有該等刊物的罪行。委員們察悉,《條例草案》第23(1)(c)及(2)(c)條中訂明:「輸入具煽動意圖的刊物」可構成罪行。他們擔心如某人在不知道某刊物具煽動意圖的內容的情況下從境外輸入或管有該等刊物,會否構成罪行。政府當局表示,若大學或科研機構透過正常的研究、資料搜集等工作獲得具煽動意圖的刊物,可被視作《條例草案》第23(3)條下的合理辯解。

此外,《條例草案》第25條就第23(1)(c) 及(2)(c)條中有關「輸入具煽動意圖的刊物」的罪行提供免責辯護,而相關提證責任屬於被告人,但舉證責任仍屬於控方,故市民無需就此過分擔心,類似這樣的例子當然還有不少。

生效後的《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與《香港國安法》是相輔相成的,此二者進一步健全和完善了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完全可以有效維護國家安全,讓香港可以無後顧之憂,輕裝上陣,全力聚焦發展經濟、改善民生,共同創造更豐盛、更美好的家園。相信特區政府會以扎扎實實的行動,實實在在的業績,講好香港故事,保持「馬照跑﹑舞照跳﹑股照炒﹑外語照講、遊埠照舊」。

經歴26年8個月始得立法

《基本法》第23條立法最終落地,來之不易。這是香港等待了26年8個月零19天的珍貴禮物,也是送給「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的最大禮物,值得好好珍惜。

我們希望特區政府以此為契機,高度重視和大力加強對《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與《香港國安法》的宣傳﹑推廣和教育工作,多管齊下,齊抓共管,透過正規課程﹑非正規課程和課外活動,及家庭和社會等層面,提高香港青少年學生的國家安全意識和守法意識,確保香港長期繁榮穩定和高質量發展。

國安家安,未來可期。

 

(作者為香港華夏教育機構秘書長)

 

2024-04-30

2024年4月10日,香港華夏教育機構有幸迎來深圳市教育國際交流協會參訪,在會長鄭映通先生(原深圳市寶安區教育局局長)的帶領下,秘書長蔡曼校長、副秘書長陳玲校長一同與香港華夏教育機構副會長招祥麒博士、秘書長詹華軍先生等華夏秘書處同事,舉行了座談交流會,就加強深港兩地教育交流合作事宜展開了積極的磋商和探討。雙方還互贈紀念旗,拍照留念。

(右四起)招祥麒副會長與鄭映通會長互贈紀念旗

當日下午,在香港華夏教育機構的安排陪同下,深圳市教育國際交流協會鄭會長一行三人到訪香港華夏教育機構友校創知中學,創知中學黃晶榕校長就學校的創立背景、教師團隊、發展情況、社會影響等為鄭會長等嘉賓做了詳細全面的介紹,並親自陪同鄭會長及其團隊參觀了創知中學校園。

(左一)黃晶榕介紹創知中學教育理念和師資隊伍

參訪創知中學  明理念探科創 

鄭會長深感香港學校推行「愛國主義教育」的不易和可貴,為創知中學的成績和發展驕傲,蔡秘書長和陳副秘書長亦對創知中學「堅持勞動」的教學理念和「STEAM」科創空間配套讚不絕口,雙方互贈紀念旗和學習資料,同聲表示以後要加強聯絡,互通有無,共促發展。

(右四起)黃晶榕校長與鄭映通會長互贈紀念旗

深圳市教育國際交流協會短短一天的參訪在友校創知中學圓滿完成,鄭映通會長、詹華軍秘書長、黃晶榕校長均表示此次交流參訪為深港教育一家親建立了良好的見證,為深圳教育同仁與香港教育界師生提供了互相瞭解的平台,也將促進大灣區教育的融合交流與合作持續走深走實。

(作者為香港華夏教育機構項目統籌主任)

2024-03-19

3月19日香港立法會三讀全票通過《維護國家安全條例》,這是香港社會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和喜事,是香港邁向新时代的重要里程碑,標誌著基本法在香港已獲得完全和真正的落實,香港華夏教育機構對此表示全力支持和熱烈祝賀!

為《基本法》第23條進行本地立法,是香港特區的憲制責任;是「本應做」和「儘快做」的工作;是全面真正落實基本法的重要標誌;也是維護國家安全的必要保障,對香港實現長治久安、保持長期繁榮穩定具有重要的意義。

《基本法》第23條一日不立法,香港社會就會存在亂的根源和風險。2019年黑暴期間,我們很多學校受到了衝擊,很多青少年學生被誘犯法,這些慘痛經歷和教訓不應再出現!

此次基本法第23條立法工作,處處體現了特區政府和立法會緊密配合,嚴肅﹑認真﹑專業﹑負責的精神和態度,值得肯定和讚賞:

一是充分聽取民意。特區政府就《基本法》第23條立法進行了公眾諮詢,諮詢期間收到98.6%的意見屬支持及提出正面意見,顯示立法具有強大的民意基礎。

二是十分重視法案審議建議。法案委員會及小組委員會共舉行25次會議,進行近50小時討論,審議過程中,委員們參考了公眾的意見,並對條文逐一進行深入而全面的審議,委員們向當局提出超過1,000項提問,包括不少市民關心的情境題。政府最後提出了91項修正案。

三是《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採用了香港普通法制度下一貫常用的法律草擬方式、技巧和習慣訂立。在切實落實香港基本法、全國人大「5·28」決定、香港國安法關於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和要求,補齊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制度的漏洞和短板,構建完整管用的維護國家安全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同時,充分吸納公眾諮詢過程中社會各界提出的有益意見建議,積極回應有關方面的合理關切,在維護國家安全和保障權利自由及經濟發展之間取得了適當的平衡。

我們相信,順利通過並實施的《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與《香港國安法》是相輔相成的,透過進一步健全和完善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完全可以切實保障國家安全和香港社會的安全及穩定,讓香港特區政府和各界人士凝心聚力發展經濟、改善民生及安居樂業。

香港華夏教育機構將動員和組織成員學校的廣大師生,積極配合特區政府、參與維護國家安全的宣傳、教育和推廣工作,為推動香港青少年學生的國安教育作出貢獻。

 

香港華夏教育機構

2024.3.19

2024-03-19

摘要:2024-25年度教育方面的開支總額佔政府總開支約15%,其中經常開支撥款佔政府總經常開支18.4%。無論教育的總開支或經常開支,皆佔整體政府開支的重要部分,屬佔比很大的開支範疇。教育經常開支在過去十年間(即2015-16至2024-25財政年度)累計增加48%,每年平均增幅約4.4%,在在顯示政府對投資教育的決心和承擔。

我們希望特區政府能夠撥出資源,加強對一些涉及重大教育改革和發展課題的前瞻研究和對策研究,並拿出切實可行管用的方案來,及盡快推出香港教育發展藍圖。


財政司司長陳茂波2月28日公佈了《2024至25財政年度政府財政預算案》,教育方面的撥款總額為1,157億元,同比增長2%;教育經常開支亦增加至1,068億元,同比增長3.5%。在目前財政緊絀,嚴控開支預算的情況下,特區政府仍然能夠毫不手軟,持續增加教育資源,充分反映對教育的重視和承擔,值得肯定和讚賞。本機構謹就《財政預算案》教育部分的內容作以下回應:

一﹑十分重視對教育的投入

教育是培育人才的關鍵。特區政府一直在教育領域投入大量資源,致力於提供優質教育,培養和吸引優秀人才,貢獻國家和香港發展。

2024-25年度教育方面的開支總額佔政府總開支約15%,其中經常開支撥款佔政府總經常開支18.4%。無論教育的總開支或經常開支,皆佔整體政府開支的重要部分,屬佔比很大的開支範疇。教育經常開支在過去十年間(即2015-16至2024-25財政年度)累計增加48%,每年平均增幅約4.4%,在在顯示政府對投資教育的決心和承擔。

二﹑創科人才從小培養

行政長官《施政報告》提出要開設小學科學科,以強化學生的科學和創意思維,課程框架已於2023年11月公佈,由2025/26學年起推行。政府為公帑資助小學提供「一筆過津貼」,一次性開支約2億元,以支援學校起動科學科。這是值得歡迎和鼓勵的做法。

三﹑關心學生身心健康

政府通過向每所公帑資助中、小學及其家長教師會提供6萬元的「校園.好精神一筆過津貼」及2萬元的「家長學生.好精神一筆過津貼」,一次性開支約8,000萬元,協助學校在2023/24及2024/25學年舉辦與促進學生和學校人員精神健康相關的活動、購買有關服務或用品,以及舉辦支援學生精神健康的家長教育活動。同時亦撥款為教師和學校輔導人員在2023/24學年提供一系列進階工作坊,以提升他們照顧有精神健康需要的學生的知識與技能。

四﹑對幼稚園的資助有新突破

《財政預算案》增加「推廣中華文化及藝術津貼」一筆過撥款約1億7,400萬元,讓幼稚園舉辦更多元化的中華文化校本活動,進一步推動學生從小認識中華文化,培養國民身分認同、對國家的歸屬感、自豪感及愛國情懷。

增加「教師專業發展津貼」一筆過撥款約1億7,700萬元,並擴闊津貼使用範圍,進一步提升幼稚園教師的能力和專業發展,包括安排與內地幼兒園進行交流活動或分享良好實踐經驗等,促進幼稚園間的協作及提升幼稚園教育質素。

五﹑加大了對專上及職業專才教育的投入

《財政預算案》支持職業訓練局進一步加強職專教育工作,包括將「職業教育及就業支援計劃」下的「職學僱主評核先導計劃」,以及「兼讀制專業課程學生資助試行計劃」延長五年;以及進一步支持學生交流活動、提升對有特殊教育需要學生的支援、鼓勵僱主提供職場學習,加強宣傳推廣職專教育的工作等,涉及一次性開支約6億8,000萬元。

 撥款約1億400萬元,通過「指定專業/界別課程資助計劃」為修讀指定應用學位課程的全日制學生提供額外資助,鼓勵院校開辦更多應用學位課程及加大報讀誘因。

撥款約1億元,為支援有潛質的自資專上院校成立「應用科學大學聯盟」,政府亦已預留一億元啟動資金,支持聯盟在未來五至十年的聯動推廣工作,以提升職專教育在社會、家長和學生心目中的地位。

 撥款約1億400萬元,逐步增加香港博士研究生獎學金計劃名額,由每學年300個提升至400個,以吸引更多傑出人才來港就學及進行研究。

 特區政府重視對高等教育的投入,有助於打造香港成為「國際專上教育樞紐」。

《財政預算案》教育部分做得比較好的措施,當然不止上述內容,限於篇幅,不再贅述。

六、須研究幼稚園教育納入公營體系

除此之外,我們希望特區政府能夠撥出資源,加強對一些涉及重大教育改革和發展課題的前瞻研究和對策研究,並拿出切實可行管用的方案來,及盡快推出香港教育發展藍圖。有了頂層設計,具體執行按部就班,就比較容易了。建議如下:

  1. 如何應對人口結構的變化。本地兒童出生率的下降,適齡學童的減少,帶來了幼稚園經營的危機;小學的縮班殺校,超額教師的出現,等等,政府應該未雨綢繆,及早應對。
  2. 對STEAM創新科技教育的投入仍需加大力度。包括中小學STEAM教育的發展規劃和配套支援措施仍有待進一步加強。
  3. 應不失時機地將幼稚園教育納入公營教育體系。學前教育長期以來存在資源不足,幼師薪酬待遇欠缺保障,幼師質素有待提高等問題,不少幼稚園的硬件設施和軟件環境跟大灣區許多城市的幼兒園相比,多有不如。政府對此需要高度重視,及時有效地予以改善,這才是提升幼稚園教育質素的治本之道。

香港華夏教育機構

20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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